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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责任:政府养“猫”改变基层治污怪状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06-03-09 15:06:31 来源: 中原新闻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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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2月下旬召开的郑州市财政工作会议宣布,从今年起环保机构经费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这并不是环保搭上“皇粮”的最早消息,在2004年之前,郑州市级环保部门的人员与公用经费已经纳入财政预算。根据中央精神,2006年国家将全面推进排污费收支两条线,最基层的县级环保部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专家认为,排污费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的脱钩,使得地方环保队伍的阳光执法有了保障,而更为期待的是,财政的介入,将促使地方环保增加投入,完善地方环境管理体制。   

    环保沐浴公共财政之光

    2月22日,郑州市举行的财政工作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赵健表示,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环保机构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排污费收入全部用于环境污染防治。赵健说,这将改变环保机构靠“吃”排污费过日子的局面。

    消息甫出,环保话题再次成为热门。3月2日,郑州市环保局综合规划处处长任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经费全额纳入财政,对基层环保执法部门而言意义犹为重大,可以消除环保部门的执法顾虑,减少地方保护主义的压力。

    事实上,虽然从2003年起,国务院就颁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但由于不少地方环保机构长期依赖排污费运转,排污费收支两条线在推行过程中难度较大,尽管有“环保开票、银行收钱、财政统管”的方针出台,在制度上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随意挪用等违规行为,但在现实中,一些地方依旧变相“吃”排污费。2002年,国家审计署审计46个重点城市排污费征缴、分配和使用情况时,就发现预算安排中用于污染源治理的资金仅占排污费的44%,远低于国家规定80%的比例;财政、环保等部门截留挪用环保资金6亿多元,用于平衡预算、购房买车、经商办企业等。

    有关人士认为,今年媒体公布“全面推进收支两条线”与“全额纳入财政”之后,之所以再次引起公众关注,实际上缘于地方环保体制与财政上仍旧存在一定问题。一位环保官员对记者表示,国家推进收支两条线,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顺序,从2003年底开始,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基本开始将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同时将征收排污费纳入财政设立的环保专项基金。因此,“2006年,重点和难点还在于市级以下,特别是一些经济条件不好的县”。

    2月28日,河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规划研究中心主任工程师潘鸣钟对记者说,环保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后,基层环保机构会在财务与机制上面临较大调整。“根据中央政策,2006年要全面推进收支两条线,‘全面’的意思就是要到达县这一级,也就是最基层的环保部门。这意味着2006年实际上是地方环保迈向规范的最后期限。”

    从“老鼠”养“猫”到政府养“猫”

    潘鸣钟的另一个身份是政协第九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2005年,在省环保机构的一次全面调研中,他注意到地方环保机构存在“三个一半”现象:一是县级环境部门一线执法人员中,工人、临时工占一半以上;二是学历低于中等专科以下的占一半以上,缺乏专业知识;三是没有经费,“财政不管”需要自筹的占一半以上。潘鸣钟据此在政协会议上提交了建议提高环保队伍素质、健全环境监管体制的提案。

    潘鸣钟认为,这“三个一半”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一方面缺乏专业人才,治污工作效率不高,另一方面多出来的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保证不了,就只有拿收的排污费去顶。如果把排污企业比做‘老鼠’,环保执法人员应该是‘猫’,可现在的状况是‘猫鼠同吃一锅粥’,甚至是‘老鼠’养‘猫’。”

    对此,地方环保机构违规执法与集体腐败案件,一直是媒体“照顾”的重点,基层环保机构的被曝光率持续较高。而经费全额纳入财政之后,“老鼠养猫”有望改为“政府养猫”。

    “中央和省级政府一直在寻找改善地方环保的办法。除了社会舆论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是环境压力不断增加所致,政府对环境的重视和对可持续发展的理解在不断提高。”3月2日,河南省环保局人事处处长周文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今年2月,国务院下发的39号文《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强调,未来15年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具体到我省来说,河南是一个经济发展任务比较重的省份,一些地方为发展饥不择食,项目无论污染大小,只要能赚钱就上,但河南环境容量很小,这就造成了环境压力和环保任务一直比较重。”周文献说。

    2003年10月,河南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尽管从目前来看,一些经济比较困难的县区实现纳入财政还有困难,但法规和方案的不断细化,显示了‘政府养猫’、改变基层环保混乱局面的决心。”潘鸣钟说,“政府的决心在一步步增强。”

    “皇粮”保障阳光执法

    “纳入财政之后,政府每年的投入会更多一些。”3月3日,郑州市环保局的一位财务人员对记者说。尽管市级环保机构的经费2004年已纳入财政,但占开支一半左右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则得不到完全保证,今后,这一块儿也将得到财政的支持。这位财务人员说,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环保事业发展、人才培育等,去年总额约有1000万元。

    对环保机构影响较大的还有专项资金的使用。郑州市环保局综合规划处处长任岩说,以前企业交纳的排污费,70%~75%仍要返还给该企业,进行污染专项治理。新的排污征收管理办法执行以后,这笔钱全部纳入环保专项资金,可以集中使用,环保机构依据从重到轻的次序立项安排。

    但在舆论看来,环保机构经费全额纳入财政之后,最突出的作用是有利于环保机构的阳光执法。靠“吃”排污费过日子,严重影响排污费的正常使用,更不利于部门的公正执法,对排污企业的罚款却成了环保部门可随意支配的收入。一位环保官员对记者说:“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对企业征收排污费并不是按量,而是去年交多少,今年商量一下还交多少,几乎是随意的。”

    潘鸣钟出示了一份2005年由纠风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所做的问卷调查,涉及省环保系统的反馈意见有629条,其中76%以上是反映全省各地的环境监管体制不健全和执法主体存在问题的,“有的是居民反映附近的污染企业没人管,有的是企业反映环保执法人员违规执法”。

    而在经费得到保证后,一方面理论上不必再借助排污费支付工资和公用经费,另一方面,收缴的排污费被设为环保专项资金,其支取使用的规范性、透明性加强。“再想像从前一样吃排污费,已经没有正当理由了”。业内人士认为,这势必会从整体上增加环保执法的透明度。

    促使基层环保执法体系完备

    业内专家认为,全额纳入财政的另一个结果是将促使基层环保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实际上,规范化一直是地方环保机构的一个软肋。财务混乱、执法尺度不公与人员超编等现象,都是因为规范化的欠缺。”河南省环保局人事处处长周文献说。

    同时,一些地方为了不让环保占用行政编制,将环保局性质定为事业单位,有的还将城建与环保合并。对环保机构进行设置时,有的县是依据当地工业产值,有的是依据人口规模,有的则是依据GDP。

    “什么级别的环保机构需要什么级别的配置,设置哪些部门,需要哪些职位,具体做什么,没有一个规范的条框。”周文献说:“性质不对,实际上就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你怎么去治污?”

    纳入财政之后,政府对只属于编制内的经费有效投入,将使地方环保机构面临的规范化问题更加紧迫,“逼迫”地方对超员、人员素质、机构设置等问题进行改善。“比如,编制只能减不能增,今后地方机构再进人它就要考虑一下怎么安排、划算不划算。”省环保局一位官员对记者说。

    今年2月中旬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完善环境管理体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环保机构建设,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完善地方环境管理体制。业内人士认为,国务院的决定对地方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是很强的”。

    “国务院的决定出台以后,媒体发表了各类解读文章,大家都很关心地方环保的人员、体制这一块儿怎么办,地方上每一个岗位应该是什么人?他们的任务具体是什么?超出编制的其他人怎么办?”2月28日,一位环保官员对记者说,这些问题将被敦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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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记者 游晓鹏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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