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和11日,中部崛起人才论坛上,六省共同签署了《中部六省人才开发合作框架意向书》,合作内容之一就是“推动六省人才资格证书的互认”,消除中部人才流动的“地区壁垒”。昨天,我省首发由各省辖市统一编制、统一发布的《人才需求目录》,这在全国尚属首例。我省还借此建立《人才需求目录》发布机制,每年发布一次,以此引导人才的合理培养和引进。
“中部塌陷”逼迫“中部崛起”
“整个中部,与其说是一个经济区域,还不如说是中国去除东部、西部、东北后的剩余部分。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国学者开始探讨西部开发问题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就提出了东部起飞、西部开发要防止中部塌陷的预警,没想到塌陷已变成了现实!”9月10日,在中部崛起人才论坛上,来自北京交通大学的博士生导师袁伦渠的观点可谓是振聋发聩。
袁伦渠称,“中部崛起”针对的是“中部塌陷”。上世纪90年代初,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对外开放以来,区域经济的发展不断涌现热点:5年前的西部大开发、两年前的“振兴东北”、珠三角“扩容”、长三角一体化、环渤海经济圈……随着这些地区的“崛起”和发展,显得有些“冷”的中部地区变成了“锅底”的“凹地”。温家宝总理在去年3月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明确提出:要促使中部地区崛起,虽然尚未有相关政策出台,但表明中央已认识到“中部塌陷”并非危言耸听,开始关注如何进行中部崛起。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人才与人力资源研究所的萧鸣政教授认为,中部崛起需要国家的“启动”,也需要东部的“带动”,但更需要中部的“自动”。因为“启动”是暂时的,“带动”是有限的,而“自动”却是永恒的!在中部崛起中,“启动”需要政策与投入,“带动”需要帮助与指导,而“自动”则需要人才开发与合作。中部崛起,无疑需要中央政策的优惠、资金的支持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但最为根本的,是需要优惠的人才政策。只有开发高素质的人才,才能把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和资金使用最优化,把发展业绩最大化。在中部崛起中,加强人才开发与合作别无选择!
六省“宣言”人才资格证书互认
“9月10日和11日举办的中部崛起人才论坛,就是对中部六省区域人才开发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行研讨,并基于六省在人才开发方面共同的利益需求和目标预期,达成合作共识。”省人事厅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昨天下午4时,记者从省人事厅有关负责人处获悉,经过六省组织部、人事厅的讨论和修改,六省共同签署了人才开发与合作的书面合约。其中,推动六省人才资格证书互认是重要内容之一。
“人才资格证书是人才开发的重要评价标准之一,前些年,各省根据本省实际,开展了人才资格证书培训工作,但在实际操作时,这个省发的培训证书,持证人到另一个省就业时,异地培训资格证书却不被承认。以后,这种阻碍人才流动的地区壁垒在中部六省之间将不会再出现了。六省约定,在经本省主管部门认可的基础上,逐步推动人才资格证书在六省范围内互相认定。”
六省人才流动互拆“壁垒”
除了人才资格证书互认外,今后,在中部六省之间将建起一个统一的人才市场平台、共同的人才服务体系。想在六省内找工作,只需到当地人才市场开设的网站登录,没有任何“区域壁垒”。六省间有了人才讨论“流动办公室”,确定了建立一年一度的中部崛起人才论坛联席会议制度,集中研讨、交流、协商中部地区人才开发和合作的重要问题。达到最终形成统一的人才制度和人才市场,实现区域内人才的自由自主流动。
六省人才开发与合作方面有如下内容:建立六省组织人事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六省人才工作部门每年要举行一次正式会议,实行轮值制度。继今年郑州人才论坛后,明年,六省将在湖北召开中部崛起人才论坛;在互惠互利原则下,进行人才开发的合作与协调,今后,中部六省将共建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博士生导师、留学回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以后哪个省急需什么样的高层次人才,直接可以在信息库内确认。建立一方引进、多地使用的智力资源引进协调机制,六省之间的专家资源和引智成果都将共享;“抱成一团”共同争取国家人才支持项目,如建议国家设立中部人才开发基金,加大对中部人才培训教育的投入,逐步解决中国享受国家公共教育资源偏少的情况等;合作进行中部公务员能力培训;利用互联网技术,共同打造区域人才信息平台,推动区域内人才信息资源共享;联办大型人才智力交流大会,增强中部在国内外引进人才的影响力;推动一体化人才服务合作等。
目录显示10类人才需求最大
“目前,中部六省都存在着人才资源培养的重复现象,不知道哪些人才已经培养饱和,甚至过剩,只是一味地跟风培养,造成有些专业技术类人才缺口过大,月薪开到万元却难招人,有些培训人才,却几年难找一份工作。”省人事厅厅长说,昨天,我省首发由各省辖市统一编制、统一发布的《人才需求目录》,这在全国是第一家,也是我省的第一次。我省还借此建立《人才需求目录》发布机制,每年发布一次,以此引导人才的合理培养和引进。
省人事厅的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称,《人才需求目录》的主要功能有五个:一是政府人事管理部门可以参照《人才需求目录》,进行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二是大中专毕业生可以参照《人才需求目录》与用人单位联系就业;三是学校、培训结构可以参照《人才需求目录》,及时、动态地进行专业、课程设置调整,使人才培养更贴近社会实际需求;四是用人单位可以参照《人才需求目录》,对所需人才市场供求状况有一个基本了解,提高人才招聘和使用的有效性;五是社会公众也可以参照《人才需求目录》,有针对性地开展自身的投资,增强适应性,提高竞争力。
此次编制的《人才需求目录》,包括人才类别,专业类别,专业、能力背景,产业行业导向,政策服务等5个栏目,所需人才涉及52个专业类别,315个专业岗位。为满足各类人才的信息需求,省人事厅特意将信息在网上进行了公布,网址:www.hnrs.gov.cn。编制的《人才需求目录》显示,就全省而言,2005年度中小学老师、高等院校老师、西医、营销管理、机械制造、财务管理、采矿工程、建筑设计、软件开发、药剂开发等10类专业岗位人才需求量大。具体到各地又有所不同,如濮阳、南阳等需求石油类人才量较多;郑州需要汽车制造人才较多;平顶山、鹤壁、洛阳、安阳、郑州需求采矿类人才较多;周口需要经济作物栽培类人才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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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揽才的优惠措施
大学生先落户后择业
昨天,省人事厅负责人称,为引进人才和推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我省将执行如下优惠措施:
首先是建立吸引人才的“绿色通道”。对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在全省任何一个地方先落户后择业,根据个人意愿,可将本人档案保留在学校或人事代理机构,两年内免交人事代理服务费。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按供需双方约定,实行就业地落户;省外来豫工作的人才,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落户,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各地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引进博士可“一人一策”
根据工作需要,省级党政机关在编制限额内接受全日制博士,市、县、乡党政机关在编制限额内接受全日制博士、硕士,可按特殊职位考录,简化程序;依据德才条件,可分别享受副处级和正科级工资、福利待遇。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可不受编制限制“先进后出”,专业技术职务可直接聘任。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留学生回国人员可不受有关限制,实行一人一策、特事特办。
两院院士年薪不低20万
“对引进省属单位的两院院士,年薪不低于20万元。对引进的两院院士,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省财政可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5万元,并根据项目情况给予100万元以上的科研启动经费。”省人事厅负责人称,对引进的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的年薪不低于10万元,省级特聘教授在聘任期内的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年岗位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省财政可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万元,并根据项目情况给予20万元以上的科研启动经费。
对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鼓励和支持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企事业单位设立特聘专家岗位,特岗特薪。对重点科研项目和重点学科,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
对特殊岗位实行终身教授、终身研究员制度,增强对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吸引力。
( 作者:
记者熊堰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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