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国家一类新闻网站--中原地区最大的新闻门户网站 注册|登陆|设为首页
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原网评

拒绝接受群众锦旗是务实作风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05-02-18 09:54:52 来源: 中原新闻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我省公安厅近日发布通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不再接受以单位、组织和个人名义赠送的锦旗、镜匾、感谢信等物品。不再以此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及等级化管理的条件,办公场所也不再悬挂、陈列此类物品。(2月1日《郑州晚报》)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专政机构,其职能就是打击、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是公安机关的本职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这项举措是把公安工作的社会责任量化为一种务实的表现。
    公安机关接受公民的锦旗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公安机关用法律赋予的权力为民解困,维护一方平安是其本身应该做的一项正常工作。大量接受公民赠送的锦旗和镜匾,从表面上看,显现的是公安工作的政绩,从另一个层面上看是公安机关有恩于公民。公安干警是国家公职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公仆为主人做了一些分内的事情,理所当然。
    公安机关接受公民的锦旗,容易滋生一些干警务虚的工作作风。干警之间和部门之间为了争荣誉,难免暗示或怂恿当事人送锦旗;做的每一项工作,不管大事还是小事都想得到表扬,长期下去会给干警造成不健康的心态。按理说,公民自愿给公安机关送锦旗是表心意,不送也无可厚非。有些基层部门和个人为出政绩出现了争要锦旗的不正常现象。
    公安机关接受当事人的锦旗,无形中加重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制作锦旗、镜匾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这对刚经历了事件的当事人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加上传统观念影响,公民对有助于自己的人会“感恩戴德”,这和现在所提倡的执政为民不相符,仍是一种陈腐的观念。
    公安机关工作的好坏,并非由挂在墙上的锦旗、镜匾和收到的表扬信多少来衡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社会治安的稳定与否都是对公安工作的真实检验,也是对公安机关的最好评价。公安机关只有真正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到权为民所用,打造一方平安,在公民心目中树立一面真正的无形锦旗,才是对公安工作的肯定和褒奖。(编辑 任芳)
   

( 作者: 编辑: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