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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慈善总会:爱心捐款花这儿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04-11-11 09:56:45 来源: 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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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11月4日,郑州慈善总会设立的首批4个慈善爱心募捐点正式挂牌,当日便吸引了不少热心人慷慨解囊。郑州慈善总会向媒体介绍,下一步他们还要在市内宾馆、商场、医院、市场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增设募捐点,希望接受更多市民的捐助。一人有难,八方支援,设置募捐箱进行现场捐献在我们生活中是常见的事,但长期以来人们忽略的是,什么样的机构才有资格进行社会募捐?很多持币待“捐”的人非常关心的是,怎样才能确保募捐钱物能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及时花在该花的地方?捐赠者如何知道这些募捐钱物的去向,怎样去复核?11月10日,郑州慈善总会秘书长、市民政局副局长杨杭军就这些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郑州慈善总会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

  杨杭军:郑州慈善总会成立于1995年8月,是由热爱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及团体自愿参加,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全市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慈善总会的宗旨就是组织、团结社会各界力量,联系国内外慈善组织和知名人士,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关怀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

  记者:设置的募捐点是长期的吗?

  杨杭军:是的,下一步我们还要在全市更多的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点,我们设置的募捐点都是长期的。

  记者:慈善总会为什么选择这样一个时间“走出家门”,在外面设置长期募捐点?

  杨杭军:我们很早就想做这件事,每天我们都会接到社会各界人士的电话,还有人上门来访,他们都是捐献钱物的,我们感觉到社会上有爱心的人非常多,如果我们走出去,多设置些募捐点,可以方便他们随时进行捐赠。另一方面,公共场所的募捐点多起来后,可以宣传慈善事业,带动更多的人进行募捐。从时间上说,最近我们和选定的几个募捐点单位的协调、准备活动做得差不多了,所以就正式开始了。

  记者:从11月4日到10日,各募捐点总共募捐了多少钱?各方的反应怎么样?

  杨杭军:目前还没有进行清账统计,因为定期清账的时间还没有确定。但大家都是热情高涨,前期准备时,听说我们有在外面设置募捐点的想法,不少医院、学校、企业都打来电话表示愿意参加。募捐点的设置单位需要拨出人力、物力来管护募捐箱,没有任何好处,但他们都愿意无私地做这项活动。比如我们的募捐箱,一个400多元,总共10个,都是郑州一家装饰公司无偿提供给我们的。在设置募捐箱当天,募捐点所在单位在揭牌仪式上都带头捐赠了不少钱,很多人纷纷解囊,这一点我们非常感动。在此,我要感谢这些热心单位和热心人!

  私人不允许设募捐点

  记者:首批为什么只设置4个点?

  杨杭军:跟我们联系的单位当然不止4个,但募捐点的设置需要一定的条件,主要是地理位置和人流量的要求。首批这4家单位(郑州市第二按摩医院、中方园双语学校、小南国酒店有限公司和郑州图书城)基本属于公共场所或消费场所,大门口人流量比较大,符合我们的要求。其他的地方我们还在考察中,有合适的地点,履行完手续也会尽快设立募捐点。

  记者:您刚才说这些单位要管护募捐箱,具体干什么?

  杨杭军:他们要派专人每天按时把箱子摆放到规定的醒目地方,并且看护好,防止被破坏、被偷窃;定期清点募捐箱里的钱时,他们要与我们慈善总会的人员一起清点,并记录备案。

  记者:私人有没有资格申请设立募捐点?

  杨杭军:目前我们设置募捐点不对私人开放,只对公共服务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开放,主要是为了募捐资金的管理方便和安全起见。

  记者:在日常生活中,常常遇见一些单位组织临时性捐赠活动,如为单位患病职工或亲人捐款等。这些行为是否合法?

  杨杭军:这要看他们的捐赠行为是内部捐赠还是社会捐赠。内部捐赠就是在单位内部进行的捐赠行为,社会捐赠则是面向社会的捐赠行为。举个例子,某学校有学生患白血病,家长付不起医疗费,学校发动全校师生进行捐助,这就是内部捐赠;如果学校把募捐箱摆到大街上,面向社会进行募捐,那就是社会捐赠。我国1999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其中第十一条对能够接受社会捐赠的主体进行了规范,只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接受社会捐赠。也就是说,除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之外,其他单位或个人面向社会组织捐赠活动,原则上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

  捐赠的爱心款花哪儿了?

  记者:有人担心募捐的钱不能按照捐助者的意愿有效使用。您怎么看?这些募捐活动由谁来管,谁监督?

  杨杭军:目前社会上确实存在一些不太规范的捐赠活动。我们看到别人有困难,都愿意伸出援助之手,这种捐赠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都带着良好动机,但可能不符合捐赠法的规范,由此可能引发资金不够透明,不能做到善款全部“善用”等问题,使部分爱心人士迟疑。现在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但在细节上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今年8月,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慈善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社会募捐由慈善总会负责。对于社会募捐活动,审计部门、媒体都可以监督,任何人发现有善款乱用情况,都可以向我们举报。

  记者:慈善总会怎样确保善款能全部专款专用?

  杨杭军:慈善总会在组织机构、资金管理等方面都有严格的制度规定,每一笔资金的源头、使用和审核都有详细记录。慈善总会工作人员的办公经费、工资发放都由主管部门解决,财政拨的钱由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审核。我们所收的捐赠物资、资金,每年都有专门的具有合法资质并有一定社会威信的社会会计事务机构定期审核。慈善总会所获得的每一笔捐款捐物,都是好心人的爱心,我们一定会做到善款专款专用,这是有严格的制度来保证的。

  记者:普通捐赠人怎样知道善款的去向?

  杨杭军:只要你捐赠时登记清楚捐献意向,也就是你希望这笔钱用到哪个方面,即便你只捐一元钱,你也可以查询这一元钱的下落。没有留下姓名的日常零用钱款捐赠,每个募捐点通过各种形式收上来的钱定期都会在网站上(www.zzcishan.gov.cn)清楚地公布数目和用途。捐赠人对自己所捐赠的资金与物资拥有知情权,我们欢迎捐赠者随时来总会查实所捐资金、物资的去向。

  怎样确定需要救助者

  记者:市民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如何获得慈善总会的资助?

  杨杭军:我们的工作主要分两种。一种是专门性的捐赠救助活动,比如某地发生自然灾害,我们会以总会的名义进行资金、物质上的支援救助,每年到学生开学季节以及各种传统节日,我们会组织助学捐赠活动与慰问、资助活动。另外一种就是日常性捐赠和救助活动,这与困难群众联系比较密切,家里生活特别困难,经政府、单位、亲属帮助后仍有困难的,比如孩子面临失学,家人无钱治病,以及由于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都可以到慈善总会来申请。我们经过备案、审核等程序,会给申请者提供资金或物质上的帮助。

  记者:怎样确定他们确实需要救助?

  杨杭军:申请慈善总会资助有一套程序,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我们要与申请人居住地的办事处、民政局等部门联系,情况核实之后还要通过媒体进行公示。

  记者:你们怎样做到准确、及时地帮助困难群众?

  杨杭军:对突发灾害情况,我们必须及时开展救助活动。我们的电话和地址都是公开的,对单个困难群众来说,完全可以及时把困难反映给我们。基层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已经构成一个网络,应该能够比较及时地传达信息,对我们来说,就是要利用这个网络加快审核过程,力争尽快发放救助物资与资金。

  郑州的慈善环境如何

  记者:你认为郑州的慈善环境怎么样?

  杨杭军:从经济条件看,郑州有能力向困难人群伸出援助之手的人越来越多。从意识上看,中华民族本来就有济贫助困的传统,即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慈善意识和公德意识仍不可缺少。在生活中,热心助人的慈善行为大量存在;但不道德、冷酷、缺乏爱心的行为也存在,作为慈善机构,当然希望少看到“冷酷”,多看到“热心”。

  记者:设置募捐点对改善慈善环境有多大作用?

  杨杭军:只能说这对改善慈善环境肯定有积极作用,但具体多大作用是没办法衡量的。我们设置募捐点的一个出发点就是在社会上营造一种慈善氛围,它不是一个具体数字,而是一种整体的、深入到每个人行为意识中的东西。设置募捐点只是改善慈善环境,培养大家慈善意识的一个很小很小的办法,更多的还需要慈善机构与社会各方面想方设法,共同培育慈善环境。

  记者:具体到募捐点数量和募捐资金上,您认为达到多大数量才与慈善氛围相符?

  杨杭军:慈善不在数量,关键是个人意识的树立。比如灾荒年代,给一口饭或一口水就能救一条人命,这一口饭、一口水不值多少钱,不能仅从数量上去衡量,量再少,它也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慈善意识。在热心助人的慈善行为上,如果人人都有慈善意识,一个良好的慈善氛围也就形成了。

( 作者: 游晓鹏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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