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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3106名驾驶人 被列入“红色”管理

2019-05-24 08:00:44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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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曹继征) 昨日记者获悉,3月7日以来,省交警总队对全省1573028辆六类重点车辆(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以及3448490名四类重点驾驶人(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驾驶人)实行“红黄蓝”分级管理,消除了大量安全隐患,仅列入“红色”级别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绝对数就减少107663辆(人),下降率65.25%,成效明显。

为什么实行分级管理?

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等六类重点车辆,由于车体大、载人多、载货重、行程远,如果发生事故会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甚至是乘客的生命。

我省六类重点车辆和四类重点驾驶人保有量位居全国前列。

面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数量多、分布广、遗留问题多等困难,省交警总队紧盯管控重点,根据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审验以及事故责任、醉驾酒驾、涉牌涉证等交通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实行“红黄蓝”三级管理,建立台账,分类施策,责任到人,清理隐患。

“红黄蓝”三色如何划分?

据介绍,交警部门根据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的不同情形,分三个等级进行管理,分别对应“红黄蓝”三色。

一是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记录在10条以上、有假证假牌套牌套证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形的重点车辆,以及逾期未换证、有醉驾记录等情形的重点驾驶人列入“红色”级别;

二是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记录在3条以上9条以下的重点车辆,以及逾期未审验、有酒驾记录的重点驾驶人列入“黄色”级别;

三是有违法未处理记录的重点车辆和满分未学习的重点驾驶人列入“蓝色”级别。

截至目前,全省列入“红色”管理范围的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记录在10条以上、有假证假牌套牌套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车辆仍有54226辆,逾期未换证、有醉驾记录的重点驾驶人3106人。

“红黄”车辆和司机 受哪些处罚?

落实属地责任 交警总队组织各地将列入“红黄”级别的明细通报到社区、乡镇、企业、学校等单位,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农村基层组织和“两站两员”作用,入户上门,将本社区、村镇重点车辆、驾驶人一个不漏地纳入列管,认真落实清理措施。

组织联合惩戒 组织各地将列入“红黄”级别的明细抄告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主管和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治理,依据行业法律法规进行“叠加处罚”,并联合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解聘多次列入“红黄”级别的客运驾驶人。

严格业务办理 各地车驾管部门对办理隐患清理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提供绿色通道,对名下有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的,督促其先办理注销手续再予办理其他机动车相关业务,倒逼隐患清零。各业务部门紧密配合,违法处理窗口、交通秩序等部门在办理车驾管业务、违法处理、通行证发放时,主动督促重点车辆所有人及重点驾驶人及时消除隐患。秩序部门对不主动到车驾管部门办理隐患清理的重点车辆录入缉查布控系统。

编辑:禹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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