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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约谈电动车商户 违规销售不整改将面临刑事处罚

2018-07-17 08:10:31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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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记者 赵柳影) 目前市面上有些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存在占道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又易造成交通事故。16日,市工商局举行电动车经营者约谈会,加强电动车销售日常监管。

违法销售电动车依法处罚

在约谈会现场,市工商局向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市场开办方、生产企业代表等宣读了《行政告知书》。

《行政告知书》要求,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严禁超经营范围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的行为。严禁生产、销售拼装、擅自改装的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等违规机动车。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和其他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市场严禁销售违法组装车

在约谈会现场,电动车经营者签署了《电动自行车经营者承诺书》。

“目前市面上拆装改装的电动车,因为价格便宜、操作简单,受到很多消费者的青睐,但这些超标车往往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同时也造成了电动车市场的价格混乱。”京广路电动车市场的经销商李向荣说,将从自身做起,诚信合法经营,绝不销售不达标、不符合规定产品,不改装、不拆装电动车。

郑州宛航电动车批发市场负责人刘先生说,自今年5月份全市电动车专项整治以来,该市场也制订了整治方案。“对于两轮整车销售领域,有证才可经营,无证必须关停,整个市场内不能有一家违法组装车的存在。”刘先生说,对于三轮整车和低速四轮整车的销售,必须四证齐全,同时严禁在销售过程中误导消费者“可以在市里跑,不用上牌照等”。

据介绍,下一步我市工商系统将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的日常监管,督促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严厉打击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商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等违法行为,逾期不下架或整治不到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

编辑:禹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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