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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住郑代表委员热议宪法修正案

2018-03-09 09:29:39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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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网讯(郑州融媒体记者 李娜 武建玲 覃岩峰 张倩 徐刚领 袁帅 石闯 肖雅文 殷海涛)连日来,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和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委员,分组审议、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住郑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纷纷表示,宪法修正案中,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将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宪法基础、产生重大深远影响。

  设立监察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在宪法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胡荃表示,设立监察委员会,是对国家监督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顺应了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迫切要求,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部署,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保证。

  “在国家权力结构中设置监察机关,是从我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出发加强对公权力监督的重大制度创新。”全国人大代表、宇通集团总裁汤玉祥认为,这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外国语学校校长王中立表示,在宪法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并明确其性质定位和职能职责,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提供了国家根本法保障,必将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全国人大代表、黄河科技学院院长杨雪梅表示,宪法修正案用一节对监察委员会作出规定,充分彰显了监察委员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也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保证监察委员会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

  “拟设立的监察委员会实质就是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全国政协委员宋丰强表示,制定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要求的监察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必将从组织和制度上巩固反腐败斗争的成果,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建言献策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就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代表们也纷纷建言献策。

  “宪法、法律框架构建逐步完善,机构设置也将完成,下一步关键是落实。”就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儿童医院院长周崇臣进行了调研。“就郑州来说,目前两级监委已经组建完毕,各项工作已经步入正轨。调研中,有一线同志就如何细化、规范化12种调查措施的全要素适用,提出具体建议。”周崇臣表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只有不折不扣、全面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部署,才能够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小学教师沙宝琴建议,应该在目前扩大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基础上,继续在依法履职、纪法贯通和完善配套法规制度等上下功夫,把制度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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