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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梦丽开庭公告

2019-10-10 18:02:07来源: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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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李梦丽:

  本院受理原告陈锦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民事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曹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9年10月10日

联系人:宋文梅、吕亚星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人民法庭302室

电话:0371—61939610

编辑:鲁梦丽
联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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