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原网> 注册登录

刘艳诉郑州市管城区灵子健身工作室劳动争议一案开庭公告

2019-08-13 17:32:08来源: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字号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郑州市管城区灵子健身工作室:

  本院受理原告刘艳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民事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曹法庭21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19年8月13日

联系人:陈春阳

联系方式:0371-63688360

编辑:鲁梦丽
联系记者

相关报道

相关搜索

您还可以在这里关注我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图片频道

什么不爽来吐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