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原网> 注册登录

栗鹏诉王龙飞买卖合同纠纷公告

2019-08-08 15:52:43来源: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字号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王龙飞:

  本院受理原告栗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郑州市文兴路15号南曹法庭203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一九年八月八日

联系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

李晖 电话:0371-63688366

编辑:鲁梦丽
联系记者

相关报道

相关搜索

您还可以在这里关注我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图片频道

什么不爽来吐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