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关鑫:
本院受理原告谷一平诉被告关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6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二○一九年六月六日
联系人:郑州市管城区法院立案庭 张延恒、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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