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熊章海:
本院受理原告任宁诉被告熊章海、郑州建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河南正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豫0104民初186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曹法庭202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联系人: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南曹法庭 卢光耀、王振坤
电话:0371-63688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