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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艳诉解四中判决公告

2019-02-18 14:58:24来源:管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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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解四中:

  本院受理原告刘红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04民初86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5日

民事诉调庭

联系人:张黎霞

联系方式:0371-63688105

编辑:鲁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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