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郑州星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郭增茂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04民初53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31日
航东法庭 范利辰
0371--55090159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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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星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郭增茂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04民初53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31日
航东法庭 范利辰
0371--5509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