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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河南省中强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诉公告

2019-01-17 16:40:37来源: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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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南省中强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强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郑州新明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省中强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强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分公司、王惠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王惠林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南曹法庭

张延恒

0371-63688360

编辑:鲁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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