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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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郑州市越翔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民事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9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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