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原网> 注册登录

徐其华、李建梅判决公告

2018-12-18 14:55:26来源: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字号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豫0104民初7015号

 

徐其华、李建梅: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豫宏汽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04民初70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联系方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何静

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36号 电话:0371 63688079

编辑:鲁梦丽
联系记者

相关报道

相关搜索

您还可以在这里关注我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图片频道

什么不爽来吐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