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常春霞、侯彦军、李满田:
本院受理原告杜希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04民初99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联系人:周妍、吕亚星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7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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