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小艳:
本院受理原告张鑫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2018)豫0104民初8583号民事裁定书一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3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5日
民事诉调庭
张黎霞
0371-6368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