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家俭:
本院受理原告王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04民初5687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8年11月15日
联系人:张健华、曹娇阳
联系方式:0371-55090157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与中州大道富田太阳城52号院内航东法庭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