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彭鹏、崔鹏:
本院受理原告许昊与被告娄邵华、刘刚、江泳、张慧、彭鹏、崔鹏、李叶、王仁杰、宋冰玉合伙协议纠纷一案,被告娄少华就(2018)豫0104民初322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本院已收到上诉状。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期初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贾思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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