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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 市规划局全面打造高效工作机制

2018-09-11 15:36:27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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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网讯 今年以来,市规划局积极打造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对城乡规划局行政权力事项(规划编制、技术审查、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进行深层次的全流程、全覆盖改革,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各方面的努力,全面打造高效工作机制。

  简政放权

  创新管理模式

  突出便民与便利,建设项目办理下沉。市局业务处室主要负责研究政策、制定标准、督导考核,将规划编制、技术审查、批后管理等管理重心下沉,从市局业务处室下放到规划分局办理。让群众少跑腿、就近办。

  强化并联审批

  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模式由串联改为并联,分别与发改、国土、建设等部门建立并联审批模式,编制审批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推动并联审批高效运转,加快项目审批和落地。

  精简审批材料

  按照依法合规、便民高效的原则,我局对审批服务事项的申报要件进行梳理和清理,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清除各种证明和重复件,明确事项申报材料清单。例如:原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各需要3份现状地形图,通过梳理,现只需提供1份。通过以上梳理和清理,规划局“一书两证”审批前置条件由以前的42项精简到现在的16项,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方便、节约成本。

  优化审批流程

  进一步取消不必要的审查、审核等流程。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环节(技术指标和日照分析复核、交评等)和流程取消。

  缩减审批时限

  “一书两证”原需要法定审批时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为30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30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0个工作日。我局进行流程优化后审批时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为6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7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7个工作日。实现“一书两证”审批时间大幅度减少,压缩78%。

  放管结合

  提高规划编制效率和质量

  深化控规编制改革,实现“项目等规划”向“规划等项目”转变。今年年底实现控规全覆盖。一是规范控规编制的委托;二是规范控规编制单位的成果提交,精简文本内容,突出质量导向;三是建立控规审查清单目录,优化审查审批程序,提高审查和审批效率;四是研究优化控规修改流程,实现动态维护常态化;五是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会、市直部门预审会、局专题业务会等“多会合一”的联合评审机制,实现规划编制审查事项的“多会合一”。今年1至8月份,仅市内五区就完成控规批复77个,涉及土地面积1337.6公顷,审批数量达到去年全年审批数量的108%。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完善规划“一张图”(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功能,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实现非涉密规划政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打破内部各个环节“数据孤岛”现象。实现“上一张网、办所有事”,所有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规划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破解申报资料重复报,许可批文重复要的难题。

  加强规划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出台了《郑州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试行)》、《郑州市主城区城市设计导则(试行)》,修订完善了《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修订版)》,从多角度、宽领域实现对城市的动态管理。8月14日,印发了《关于强化大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强城市大棚户区风貌管控,引导空间形态,提升城市品质,打造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国际化风貌。

  实行规划指标抽查制度

  取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的规划指标复核、日照分析复核和交评环节。实行抽查制度,对设计企业、报件单位申报的内容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结果对外发布,对设计单位恶意超出建筑规模、擅自违反规划强制性指标等不良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建立报审方案评价制度。对设计方案分项评分,定期通报,对严重不负责任的设计单位提出警告。

  完善批后监管机制

  建立完善“轻审批、重监管”的新模式。今年以来,出台了《郑州市城乡规划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郑州市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核实管理办法(试行)》,各种检查结果与信用体系挂钩。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优化服务

  完善“一口受理”机制

  推动所有行政审批和依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的事项除外)进驻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统一办理。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实现“进一扇门、取一个号、跑一个窗、办所有事”。依托规划“一张图”系统平台,推进建设项目的信息资源共享,实现申报材料当事人一次提供、各部门多次重复使用和部门间审批服务结果的自动推送。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重复提供。

  深化“容缺办理”机制

  加快安置房规划手续办理,“容缺受理”安置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受理时,容缺“出让合同”;在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受理时容缺“土地证”。在此基础上,各部门总结经验,按照“提前介入、平行推进、垂直衔接、及时转换”的原则,探索扩大“容缺办理”的材料内容和事项范围(将用地成交确认书作为申请办理的依据)。在“容缺受理”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规划内部事项“容缺受理+平行审批”模式(用地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平行办理)。

  改善服务方式

  强化批前辅导,提高服务意识。为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局领导带队深入各区,征求意见,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首问负责制的通知》,满足办事群众多样化办事需求。城乡规划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市内五区和重点项目单位进行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规划方面的问题。同时,对年度12项重点工作内容,454项重点项目纳入年度工作台账,及时跟踪,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

  建立规划直通车

  为有效解决项目规划问题,加快安置房规划手续办理,建立了规划直通车制度。对于安置房项目规划的疑难问题,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企业,局内部业务处室,可将问题直接提交局长主持召开的“直通车”会议,原则上每周六上午开会。截止目前,已召开直通车会议24次,有力推动了项目进展。(李潇潇)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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