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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食药监局开展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018-12-04 19:03:39 来源: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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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自11月15日开始,金水区北林路、南阳路和未来路等食药监管所相继组织召开“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辖区内大中型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等400余人参与活动。

  会议重点学习传达《关于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新修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目的、意义、依据、新概念、新要求等六个方面详细解读。

  会议要求,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遵循新《规范》的规定要求,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其中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每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并认真填写自查自评表,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做好留档保存工作。监管人员针对自查自评工作要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对于自查自评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新《规范》执行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查处,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