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李娜 通讯员 陈国平) 为进一步帮助受灾县区妥善解决好受灾群众冬寒春荒期间基本生活困难,昨日,记者从民政局获悉,市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拨中央、省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03万元。加上2016年9月底市本级下拨的150万元,我市已向受灾县市区下拨冬春救助资金353万元,并下发了棉被4200条,毛毯510条。
按照要求,受灾县市区财政、民政部门要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按照不低于中央和省的补助标准,对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同时,制定完善救助工作方案,及时将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