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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欺凌!河南省高院:青少年法庭要和辖区学校“常联系”

2017-01-12 08:40:16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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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预防?建立常态化问题发现机制 及时了解重点问题和问题发生的重点时间、重点地段

中原网讯(郑报融媒记者 鲁燕)如何预防校园欺凌、青少年违法犯罪?如何关注留守儿童教育?昨天下午,省高院发布《关于“七五”普法规划期间全省少年法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给出了答案。

《意见》要求全省少年法庭主动与辖区学校建立常态化问题发现机制,并及时了解和掌握青少年尤其是留守儿童学习生活中的重点问题和问题发生的重点时间、重点地段。

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教育先行

《意见》要求全省少年法庭持续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重点做好教师和在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全省少年法庭要持续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全面深化送法进校园活动,集中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题活动。积极推广和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利用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国际禁毒日、宪法日开展法治宣传,在小学、初中举办模拟法庭,在高中、大中专院校公开审理案件,丰富创新动漫、相声等法治教育体裁,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少年法庭要与学校建立“问题发现机制”

《意见》要求全省少年法庭主动与辖区学校建立常态化问题发现机制,通过各年级学生、家长和教师,及时发现、搜集、分析、整理青少年尤其是留守儿童学习生活中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在设区的市,由中级法院统一组织中、基层法院少年法庭力量制订联系市区学校工作方案。在不设区的市或县,由基层法院制订联系辖区学校工作方案。少年法庭力量不足的,可以借助人民陪审员、心理咨询师、法治副校长或者其他群团组织的力量。

《意见》要求全省少年法庭通过问题发现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青少年尤其是留守儿童学习生活中的重点问题和问题发生的重点时间、重点地段。学生的原因教育学生,家长的原因教育家长,教师的原因教育教师。什么问题突出、什么时间突出、什么地段突出就专项治理什么问题,通过抓重点问题和时段,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的效果。

尽最大努力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深化少年法庭受案范围改革。适应立案登记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给少年审判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构建未成年人特殊预防机制,将教育、矫治理念贯穿审理全过程,形成以法庭教育为中心,庭前、庭后延伸帮教,法庭、家庭和基地联动帮教的法治教育模式;继续探索社会调查制度,尝试建立监护能力评估报告制度和刑罚执行建议书制度,尽最大努力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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