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海绵城市理念
市环保局局长 潘 冰
建设海绵城市意义重大,是治理“城市病”、改善居民生存环境的重要体现,对于郑州市来讲,十分重要。
在下一步郑州市建设海绵城市过程中,环保部门将在土地利用和区域、流域的开发规划的规划环评当中,全面贯彻海绵城市的理念,加强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将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落实在区域规划环评中,用来指导规划的实施和项目建设。在建设项目环评当中,对于涉及海绵城市的项目建设,实施“绿色通道”,加快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工作。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管,对于超标排放污水的行为实施严格处罚。
在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中,系统化梳理集成城市水灾害涉及部门的政府职能,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尊重自然规律和城市特点,因地制宜搞建设,通过“渗、滞、蓄、净、用 、排”等工程总体布局和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努力提升城市自身水生态系统的修复能力,真正使海绵城市建设造福于民。
加强统筹协调 协作共建海绵城市
市建委主任 陈 新
2016年6月1日,郑州市成为河南省级海绵城市试点的8个省辖市之一,将获得省财政连续三年给予的专项资金补助,标志着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开始提速。
以郑州市为例,海绵城市的建设将主要有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缓解城市缺水问题,两方面的好处。
海绵城市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国外已经广泛推广应用,在我市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方面,从城市建设角度有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海绵城市的建设,必将对以往的城市建设理念进行较大的调整,这就需要市政府强化组织领导机构,以市政府为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为具体责任单位,并明确责任目标,采取绩效考核等有效措施,确保海绵城市建设落到实处;二是明确建设标准。建议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海绵城市建设做得较好的城市进行考察,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尽快明确建设标准,以利于在我市大面积应用;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海绵城市建设需在明确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多部门多专业高度协作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