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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法院抓“老赖”执行不力被通报 洛阳一局长被免职

2016-09-19 07:32:48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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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郑报融媒记者 鲁燕)白天, 黑夜,周末,节假日……半年多来,全省各法院都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抓“老赖”活动。就连这个中秋节,很多法院放弃休息,如郑州的登封市法院、金水区法院等。然而,也有少数基层法院及其极少数执行法官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严重滞后。昨日上午,省高院一上班就召开了执行工作奖惩新闻发布会。据统计,今年1至8月份,全省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19.2万件,已执结11.1万件(含旧存)。有法院执行局局长因执行不力被免职。

成绩突出

他们受表扬和记功

焦作市中院执行局、许昌市中院执行局、温县法院执行局、襄城县法院执行局等4个集体被表扬;为焦作市中院执行局局长薛拥复、许昌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张军和省高院执行局助理审判员闫嘉文等3人记个人二等功;为焦作市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卫向娟,许昌市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孟晓克,沁阳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冯战备,焦作市解放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苗滋滨,许昌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孙飞虎,襄城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志坚,省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助理审判员安丽萍,省高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助理审判员张君等8人记个人三等功。

执行案款发放滞后,他们被批评

全省法院开展抓“老赖”活动以来,卫辉市法院、商水县法院、西华县法院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因案款清理发放工作严重滞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点名通报。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案款清理工作在全省基层法院排名靠后,截至今年8月19日,该院案款清理工作仍没有明显进展,排名倒数第二,被省高院通报批评;该院执行局局长史克辰对上级法院的批评置若罔闻,不服从上级法院的决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严肃工作纪律,鞭策后进,省高院责成新乡中院、周口中院、洛阳中院对上述4个基层法院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被免职

新乡、周口、洛阳等三中院及其相关法院在查清上述事实后,分别做出了处理决定:

1.新乡市中院责令卫辉市法院院长王建文向中院党组作出检查。卫辉市法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该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段克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主持该院执行工作的执行局副局长余化保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周口市中院责令西华县法院院长王赞华向中院党组作出检查;对该院执行局局长来洪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西华县法院对该院相关责任人执行一庭副庭长刘海勇给予记过处分。

3.周口市中院责令商水县法院院长王红亚向中院党组作出检查;对该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洪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商水县法院对责任人执行三庭副庭长吕亚飞给予记过处分;执行三庭执行员邵淼给予记过处分。

4.洛阳市中院给予洛阳市西工区法院院长赵耀武诫勉谈话处理;对该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刘旗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该院执行局局长史克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同时免去其西工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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