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椅
为什么爱洛杉矶
提到自己最喜欢去的城市,他说是 LA,每年都会去,工作 + 休假。他不喜欢纽约那样的大都市,因为和北京一样拥挤、势利,而 LA 布局与众不同,既有 Beverlyhills 这种顶级豪宅区,又有 Venice beach 这类流浪艺人天堂,松散而不失精致。
“天使之城真的是被上帝眷恋过的,阳光灿烂,一天的温差就像四季。LA的人都很友善,也都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中国人就是太在乎别人的眼光所以活得很紧,我喜欢去反差性大的地方。那里的阳光、海滩是大家的,所以屌丝、富人在 LA 都能玩得很开心。我特享受在沙滩上发呆的感觉,因为我 TMD 平时脑子里有一万个事,太需要发呆了。还有我觉得敞篷车这东西,就应该是为 LA 这座城市发明的,其他地方开敞篷车真的太傻B了。”
网上流传着一张王思聪打靶的照片,就问他在 LA 有没有玩枪的经历。
“LA 打枪还不大行,因为加州枪械管理比较严格,靶场没有全自动武器,最开放的还得算得州,牛仔的老家,在那儿 NMB 不买枪就跟家里没刀叉似的,每天都惦记开着车去哪射点什么。我平时是个不运动的人,但是喜欢玩枪、玩弓箭这类跟武力有关的活动,具体怎么好玩,如果你没试过也不好解释,就像有人特喜欢打高尔夫,我就特不喜欢。”
男人喜欢射箭、打枪说明什么,可能跟骨子里的征服欲有关,要不怎么英国皇室里男孩从小就要接受军事训练,每年还要组织一次狩猎活动,就是要保持大英帝国的血性。提到打猎,王思聪还讲起 15 岁时第一次射杀野兔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