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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通知:24小时不间断巡查 严防焚烧秸秆行为

2016-05-26 09:17:55来源:中原网-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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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记者 武建玲)“三夏”将至,秸秆禁烧问题又将吸引大家关注的目光。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度,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严格落实通报奖罚制度,切实做好今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市“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焚烧污染”。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坚持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同基层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明确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工作措施;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和操作人员培训力度,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成熟技术,提高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能力;要制定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的详细规划,制定政策激励措施扶持一批民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解决好秸秆回收、加工利用,尤其是秸秆机械还田等问题,大力引进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类机械购置补贴和作业补贴力度,为秸秆资源化利用提供政策支持。

通知明确,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禁烧办要切实履行禁烧工作职责,加大巡查力度,在“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各级要设立禁烧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举报,及时严查焚烧秸秆行为;市禁烧办及各督察组要加强一线督导、巡查,发现火点及时上报。对于发生焚烧秸秆的县(市)区的第一个焚烧点按10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第二个焚烧点按20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第三个焚烧点按40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对全年无焚烧火点的县(市)区,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力,因焚烧造成严重大气污染事件或同一地区多次出现焚烧秸秆现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县(市)区、乡(镇、办)及相关责任人,由市禁烧办调查认定,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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