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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黄河公路大桥还需好好善后

2012-10-08 09:47:00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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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昨日宣布,从10月8日零时起,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终止收取通行费。这意味着作为河南省第一条收费桥梁,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将结束26年的收费历史,正式回归公益。

  这对于长假归来,刚刚饱受旅途困扰的人们来说,当然是一个值得振奋的消息。关卡林立正是导致公路梗阻、公众出行效率低下的重要因素,而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既有“亚洲第一大公路桥”的美誉,又一度因在网民公布的“路桥费排行榜”上位居前列而身负恶名,在全国统一清理收费公路的背景下,其向公益回归自然会被人们赋予某种标本意义。

  但是人们振奋之余恐怕还难免涌上一种复杂的感受。2008年2月,审计署审计结果显示,1986年正式通车收费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早于1996年即已全部还清贷款,至当年止违规收费高达14.5亿元。2008年审计署判定郑州黄河公路大桥违规收费12年,此后其违规收费的历史又悠然延长了4年直至今日,这是为什么?

  河南省发改委负责人对此给了一个说法,“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在2000年8月以后,经批准转为经营性收费公路大桥,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费年限截止到2020年,也意味着收费是经过认可的合法行为”。但公众的困惑仍在:明明已经收回投资的政府还贷公路一变身为“经营性收费公路”,其牟取暴利的行为何以就能够从“违规”而一跃为“合法”呢?

  公众的困惑揭示了收费公路治理的最大难点之所在:在所有为公众诟病的公路收费乱象中,从政府收贷公路变异过来的经营性公路,因其经权力点化披上了“合法外衣”,利益高度固化,实为一块最难撼动的顽石。

  再难撼动,而今也终于被撬了起来。无论如何河南省突破利益固化格局的行动,应该得到舆论的赞赏。事实证明,没有这种壮士断腕的决心,收费公路之清理很可能“高开低走”。

  和河南一样,其他一些省市也正在尝试通过政府回购收费公路的方式,还路于民。应该说这种方向完全正确,然而一些细节也需要讨论。此次河南省相关方面表示其会考虑收费公路公司及股民合理的回报,法治社会里这一点无可非议,但什么样的回购价格才能称为“合理”并免滋物议,显然需要财务成本的核算,更需要信息的全面公开。

  河南省终结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的收费历史开了个好头,如果紧接着的善后公开而公正,则可以期望其将为其他省市的清理行动提供有益的借鉴。黄波 (作者系青年杂文家)

[作者:李金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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