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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周克华”年仅19 枪杀储户逃亡9年

2012-08-16 11:23:32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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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摘要】2002年12月18日14时许,麦玉明伙同陈锡和、黎杰林,携带霰弹猎枪、铁锤等作案工具,驾驶一辆无牌小汽车,窜至光明农场中国农业银行门口,寻找作案目标。他们见到被害人柳某某手提黑色提包从银行出来并上了一辆小汽车,即驾车尾随。至光明加油站路段时,陈锡和驾车加速超车,将被害人小车拦停,麦玉明下车向驾驶室开了一枪,又朝下车逃跑的被害人连开两枪。黎杰林持铁锤将被害人小车玻璃打碎,将被害人放在车内的黑色提包抢走,提包内有人民币1万元,港币1.1万元。

3人抢劫得逞后驾车逃离现场。被害人柳某某因被霰弹枪击中导致心脏、肺等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麦玉明被押上法庭,他中等身材,说话干脆利落。根据庭审中透露的情况,案发9年后,去年年底,麦玉明迫于警方压力回深自首。他交待,自己作案的时候只有19岁。

检方认为,被告人麦玉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暴力劫取他人财物,且多次持枪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检方的指控,麦玉明当庭认罪,但对检方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提出了异议。

关于被控持枪向被害人柳某某射击的情况,麦玉明辩称:当时陈锡和开车把被害人的小汽车堵截后,就叫自己下车朝被害人开枪,但自己只是朝驾驶室开了一枪,被害人并未死亡,而是下车逃命,但后面致命的两枪不是他开的。“当时我只开了一枪,开完枪后就害怕了,慌得把枪丢到了一边。”至于被害人随后中的两枪是谁补射的,他说自己现在完全记不得了。

 
作案现场
[作者: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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