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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打捞队队员揭秘行业内幕:先讲价付款后下水是行规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13 09:40:54   来源:检察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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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属不付费,警方也会付”

  2011年8月25日凌晨,崔杰接到北京市昌平区警方电话,称有一男子游泳时溺水身亡,让他去打捞尸体。

  这次打捞,崔杰花了两个多小时,“水下作业需要一定的潜水经验,水下打捞比作为娱乐健身的潜水活动困难得多,水质条件差,对水底环境不熟悉等都会给打捞带来困难。”

  崔杰没担心打捞费用问题,因为民警在电话里称由死者所在的单位来支付。

  “即使死者单位没支付,我也不在乎打捞费没着落。”崔杰说,目前北京市溺亡打捞通行做法是打捞队负责人与家属等事先在电话里谈妥价格,有时民警代为转达。

  “民警在中间就像是中介。”崔杰说,因为每年都跟北京市各区的警方打交道,警方也熟悉了打捞队的价格,他们先与家属和单位提出打捞费的事,再跟崔杰这样的打捞者联系让其去打捞。“如果溺亡者家属没有支付打捞费,警方也会给我们的。”目前,崔杰跟海淀、怀柔、密云和朝阳四区警方有过合作,打捞费一般在6000元左右。

  “为什么打捞费定在6000元左右?”面对记者的疑问,崔杰算了一笔账,6000元打捞费包括:支付给两三个助手、司机的劳务费,潜水服等辅助工具的折旧费,剩余的两三千元才是打捞的所得。

  如果碰到特殊情况,比如说冬天打捞,或者是在作业难度比较大的深坑里打捞,费用又会高出几千元。

 “人们对有偿打捞常有误解”

  近两年,民事溺亡事件中的尸体打捞交由民间打捞队,在没有法律法规约束的情况下,漫天要价的情况多有发生。2009年,湖北荆州大学生溺亡,渔民牵尸索价曾深深刺痛了无数人的神经。

  对于此类事件,崔杰认为,现在有些潜水俱乐部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打着“溺亡打捞作业”的名义,索要万元以上的高额打捞费,产生很多负面影响,“总体说,有潜水资质的队伍怕没费用保障;而没资质的,又缺乏职业道德操守。”

  “人们对有偿打捞常常有误解,当潜水员因价钱没谈拢而拒绝打捞时,就会被指责‘见死不救’,‘赚死人钱’。其实,我们是捞尸,并非救人。”崔杰常会跟人解释,人在淡水中三到五分钟、海水中六分钟左右,肺泡就已破裂,超出这个抢救时间生命就无法挽回,“我们接到电话去捞人,一般都是尸体已沉入水底了。”

  与误解相比,更难承受的是伤痛。采访中,崔杰经常咳嗽。他告诉记者,他的呼吸系统不好,是这几年冰下打捞作业的结果。打捞队队员最容易遭受面部挤压伤和肺部气压伤。

  2008年1月,崔杰曾协助民警打捞海淀区一辆跌落化粪池的别克轿车(当时并不清楚车内人员逃生与否),在化粪池这样几乎不具备潜水条件的“水域”,崔杰没有封闭的潜水设备,只能用嘴含普通吸管裸露头部下“水”作业,此事在当时引起强烈反响。然而,在对潜水员敬业的赞扬背后,少有人知,崔杰本人因这次打捞而被细菌感染身患皮肤病。

  “打捞者还要承受心理压力。”崔杰说,水中被浸泡的尸体容易脱皮,水下超过5米幽暗光线下还会有色差,此时突然遭遇尸体,一般人难以承受。

  所有的病痛,都需要崔杰个人承担治疗费用。

  2012年,因为病痛,崔杰打算逐渐退出打捞尸体这行。未来,打捞工作主要交给他的徒弟了。

 

【 作者: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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